见“夫荣妻贵”。
出处:唐・唐正辞《太子宾客赵夫人夏侯氏墓志》:“鱼轩象服,夫贵妻荣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夫妻之间。
丈夫显贵,妻子亦感荣耀。比喻夫妻荣辱与共。如:“夫妻本是同林鸟,夫贵妻荣,乃天经地义之事。”亦作“夫荣妻贵”、“夫荣妻显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