烈女:刚正有节操的女子。贞烈的妇女不嫁第二个丈夫。
出处:元・王实甫《西厢记》第五本第四折:“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‘烈女不更二夫’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女性。
例子:清·褚人获《隋唐演义》第49回:“忠臣不事二君,烈女不更二夫。”
(谚语)贞烈的女子守节而不改嫁。《元・王实甫・西厢记・第五本・第四折》:“夫人怒欲悔亲,依旧要将莺莺与郑恒,焉有此理?道不得个『烈女不更二夫』。”亦作“烈女不嫁二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