贪:把别人的东西占为己有。
把自然成功的事作为自己的功劳。现指攘夺他人的功劳。
出处:春秋・左丘明《左传・僖公二十四年》:“窃人之财,犹谓之盗,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故事: 晋国公子重耳流亡19年后重新回国执政,成为晋文公。他对跟随他流亡的人论功行赏。唯独把割大腿肉熬汤给他喝的介子推给忘了。介子推很有气节,他称病回家隐居,侍奉老母,靠编草鞋为生,他认为那些受到奖赏的人是在贪上天的功劳。
appropriate to oneself the meritorious services of other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