充类:推究同类事理;至尽:到极精密处。指就事理作充分的推论。
出处:战国・孟子《孟子・万章下》:“夫谓非其有而取之者,盗也。充类至义之尽也。”
用法:紧缩式;作谓语;指用类推的办法把道理引申到顶。
例子:梁启超《驳某报土地国有论》:“若以此种论法为根据,充类至尽,则社会之富,何一非进化主之生产物。”
将事物比照类推至极处,把意义引申到极点。语本《孟子・万章》:“夫谓『非其有而取者,盗也。』充类至义之尽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