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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“门当户对”。
即“门当户对”。见“门当户对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门当户对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门当户对”原作“门户匹敌”。据《三国志・后妃传》载,曹丕篡汉称帝后,立郭氏为皇后。当时郭皇后有个叫做刘斐的亲戚,想要藉著自己是皇亲国戚的身分,强迫他国人通婚。郭皇后知道这件事之后,就告诫刘斐说:“亲戚们应当从乡里之中,选择经济、地位相当的人家通婚,不可仗著自己是皇亲国戚的身分,就强迫他国人民联姻。”后来“门当户对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形容结亲的双方家庭经济和社会地位相当。
01.明・朱权《荆钗记》第四三出:“他八两,你半斤,彼此为官居上品,论阀阅户对门当,真个好段姻缘。”
02.明・王玉峰《焚香记》第五出:“第三件,若少有不尴不尬,再寻个户对门当,不要怪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