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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“假公济私”。
犹“假公济私”。见“假公济私”条。
此处所列为“假公济私”之典故说明,提供参考。“假公济私”原作“托公报私”。西汉末年,外戚专政,朝政几乎都把持在外戚的手中,皇帝形同虚设,国势动荡不安,外戚大臣之间明争暗斗,更是时有所闻。当时王莽已有谋篡汉室的野心,他暗中壮大自己的势力,并且一步步地铲除所有反对他的人。翟方进是汉成帝时的丞相,在位九年,兼通文法吏事,治国有方,得到朝野的称颂,号为“通明相”。王莽视其为眼中钉,亟欲除掉他。于是他勾结与翟方进私交甚笃的丞相议曹李寻,捏造了并未发生的天文异象,诬陷翟方进,说这是因为他身为丞相却没有善尽辅政的责任,以致人民的怨言上达天听使然。成帝未详加调查就下诏严加责备,翟方进迫于无奈,引咎自杀。朝中大权从此落入王莽手中。成帝知道翟方进的死讯后,问心有愧,便下令厚加抚恤。这个举动引来与王莽勾结的朝臣杜业的不悦,便上书进谏,说翟方进当权之时,作威作福,结党营私,排挤贤良之士,假借公家的名义以谋取个人的私利,这样的人应该严惩以儆天下,不宜赏赐厚葬。出现“假公济私”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,用来比喻人假借公家的名义以谋取个人的私利。出现“假公济私”的书证如元・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第一折:“这是朝廷救民的德意,他假公济私,我怎肯和他干罢了也呵!”
01.清・刘坤一〈复陈次亮书〉:“惟绅商各持意见,其中不无借公济私之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