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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为天地所不容而丧命。多用作赌咒语。诛:杀死。
出处:宋・朱晖《绝倒录》:“不使丁香、木香合,则天诛地灭。”
用法:联合式;作谓语、定语;含贬义。
例子:“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”,是剥削阶级的人生观。
正音:“诛”,读作“zhū”,不能读作“zū”。
辨形:“诛”,不能写作“株”。
歇后语: 人不为己 —— 天诛地灭
谜语: 人寿 (谜底:天诛地灭)
故事: 从前某地县令新上任为了向老百姓表明能够秉公办事、清正廉明,特地在县衙门柱上写一副对联“得一文,天诛地灭;徇一情,男盗女娼。”时间久了他照样受贿与徇私枉法。有人问他为何,他说是不得一文不徇一情,没说二、三、四……。
诛,杀。灭,消灭。“天诛地灭”指所作所为天地不容。多用于发誓、赌咒。语出宋・朱晖《绝倒录・养脾丸》。
李生者,居余杭门外,善,日卖养丸于市,尝于前曰:“不使、合,则天诛地灭。”家蓄二婢以事炮制。李一夜饮醉而溺死于河,其家勿知也,但怪连日勿归,遣亲信四方寻求,略无踪迹。洎官验视,或有报其家者,亟前诣之,已腐败,仅能辨认。欲求免洗涤已不及矣,遂稿葬于丛冢间,立木牌于坟云:“发药李郎中之墓。”或有题于牌后曰:“卖药李郎中,昂藏辨不穷。一朝天赐报,溺死运河东。”未几,家计萧然,其妻遣去二婢,寻去所居,携二子以事人。或有问于妻曰:“尔夫修合不茍,天当佑之,何反报之。酷耶?”他日,后夫醉之,以酒叩之,妻云:“向所遣去二婢,先夫专委之修合,一名木香,一名丁香,其实不用二药也,故受斯报云。”
[1]货殖:经商。
[2]脾:指脾脏,内脏之一。椭圆形呈赤褐色,位于腹腔左上侧,胃的贲门端的外侧。具制造白血球、淋巴球及分解红血球,贮藏铁质、调节脂肪、蛋白质的新陈代谢等功能。
[3]揭:张贴。
[4]巨榜:大的公告。
[5]丁香:植物名。桃金娘科蒲桃属,常绿乔木。叶对生,椭圆形或肾脏形。花白色或紫色,四瓣,有香味。因花形甚小,有如鸡舌,故亦称为“鸡舌香”。花蕾及其精油为重要香料,均可入药,为芳香健胃剂、驱风剂及兴奋剂。亦称为“素客”。
[6]木香:植物名。马兜铃科马兜铃属,蔓性多年生草本。叶纸质披细毛,通常为肾脏形或戟形。花暗紫色,先端为三角状披针形,下部呈球形。蒴果球形,有棱角。根可入药,有治眩晕、腹痛、袪痰等作用。
“天诛地灭”多用于发誓、赌咒,如违誓言咒语,必为天地所杀,形容所作所为,天地不容。宋朝朱晖《绝倒录・养脾丸》中记载,商人李生在市场上卖养脾丸,并在摊位前张贴巨大的告示,上写:“不使丁香、木香合,则天诛地灭。”意思是:不能使丁香和木香这两种药调和,则他将招致天地诛杀。后来,他果然因为用药不实得到报应,在一天夜里喝醉酒而溺死在河中。后来“天诛地灭”演变为成语,多被用于发誓、赌咒,如违誓言咒语,必为天地不容而遭诛杀。
01.宋・朱晖《绝倒录・养脾丸》:“不使丁香、木香合,则天诛地灭。”(源)
02.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卷九:“龙香姐,小生自那日惊散之后,有一刻不想你姐姐,也叫我天诛地灭!怎奈是这日一去,彼此分散,无路可通。”
03.《五色石》卷五:“韦氏含著眼泪,指天设誓道:『这等孝顺的孩儿,我今若不把他做亲生的一般看待,天诛地灭!』”
04.《红楼梦》第二九回:“宝玉听了,便向前来直问到脸上:『你这么说,是安心咒我天诛地灭?』”
语义形容所作所为天地所不容。
类别用在“罪恶深重”的表述上。
①他坏事做尽,却毫无悔改之心,必遭天诛地灭。
②你掏空公司资产,恶意倒闭,害了这么多人妻离子散,必遭天诛地灭。
③许多人都以“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”这句俗话,来为自己不当行为开脱。
④为了表示改过的决心,他立下重誓说:“若再犯,天诛地灭,不得好死!”
⑤地主见自己的土地老是有人乱倒垃圾,就做了一块木牌,上写:“乱倒垃圾者,天诛地灭。”
stand demmed by God(maybe excuted by heaven and destroyed by earth)
天地(てんち)が許(ゆる)さない
que le ciel me chǎtie
кого карáют земля и небо